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热点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日期:2001-7-3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 发文单位:经济贸易委员会
查看正文

现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

  一、确定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的原则

  (一)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季令第7号)的要求;

  (二)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能促进工业企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国内自主开发研制,已给用户提供了产品,经使用证明具有较明显的节水效果; (四)有可靠的运行实践。

  二、《目录》公布的节水设备(产品),包括换热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化学水处理设备,供水及排渣处理设备,海水、苦咸水等利用设备,节水监测仪器及水处理药剂等6类,其30项。

  三、有关鼓励和扶持政策

  (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该《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为引导水设备(产品)的发展方向,国家经贸委将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重点支持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贴息支持或适当补助。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应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该《目录》中的设备(产品)。

  附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附件: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A:设备(产品)名称

  B: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

  C:适用范围

  一、换热设备

  A1.微循环导热油加热成套设备

  B:使用温度不超过20012,沿用蒸汽锅炉及加热方式,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用导热油取代蒸汽作制热剂,反复循环传热,并采用炉内 微循环技术,解决炉内易结焦问题。4t蒸汽炉日可节水90t以上。

  C:适用相当于蒸汽(4t及以下锅炉)加热的生产工艺

  A2.内展翅片换热器

  B:翅化比1:7.4;耐压0.1—3Mpa;与常规换热器比节水率87%,体积小25%一50%,热效率高32%(可达82%)。

  C:适用于水冷却气(汽)体工艺

  A3、空冷型(水一空)换热器

  B:以空气做制冷剂,节水效果显著。

  C:适用于出口水温与干球温差大于1512的闭路循环场合

  A4.中央液态冷热源环境系统热能采集设备

  B:“单井抽灌”技术,利用低晶位热能,全部原位回灌,不耗水,消耗IKWh电,提供相当于14400KJ的热量。

  C:适用于各类型建筑物及工矿企业厂房、办公楼的供暖、空调和生活热水

  A5.冷却塔系列产品:

  (1)流线型系列逆流冷却塔

  (2)吊装式系列逆流冷却塔

  (3)横流混装式系列 冷却塔

  (4)横流薄膜式系列冷却塔

  (5)横流点滴式系列冷却塔

  (6)干—湿智能绿色冷却塔

  B:单塔处理水量:500—4500m3/h。

  单塔处理水量:1000—5000m3/h。

  单塔处理水量:1000—5000m3/h。

  单塔处理水量:500—4500m3/h。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