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内资企业新办单位税务登记的办理
热点新闻
  •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享受税前扣除实
  • 中国紧固件出口商要求欧盟放弃反倾销
  • 2008年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 中部地区增值税“扩抵”退税进展顺利
  • 中国税务报:崔俊慧代表:尽快完善税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推进税收事业又
  • 京华时报:北京公布奥运期间机动车减
  • 中国税务报:税务网站 搭建信息公开
  • 逾五成公司将受惠于两税并轨
  • “产能过剩”为何还会出现价格上涨
  • 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收政策支持保障性
  • 青岛市国税局17项纳税服务新举措
  • 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政府间避免双重征

  • 百度主题
     
     
    内资企业新办单位税务登记的办理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办理程序:凭营业执照原件或有关部门批文或法人登记证,有限责任公司尚需提供章程到税务登记管理局办税服务厅登记受理窗口领取空白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附需提供的有关资料交税务登记窗口受理,经审核,凭受理单于一小时后到发证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

        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章程或主管单位批准开业的文件;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5、银行开户证明;

        6、验资报告。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