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3-9-9 文号:国税函[2003]102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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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恒证字[2003]44号),申请由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经研究,现对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3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方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接受所在地方管税务机关的监管。所在地方管税务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附件: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地址
1 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证券营业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62号
2 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证券营业部 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39号
3 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过营业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影南路
4 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153号
5 呼和浩特市五塔东街证券营业部 呼和浩特市五塔东街1号
6 内蒙古海拉尔市证券营业部 海拉尔市河西开发区综合商贸楼
7 内蒙古赤峰市证券营业部 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西段
8 内蒙古集宁市证券营业部 集宁市恩和路12号
9 内蒙古包头市证券营业部 包头市钢铁大街乙26号
10 内蒙古东胜市证券营业部 东胜市鄂尔多斯西街11号
11 内蒙古临河市证券营业部 临河市胜利北路13号
12 内蒙古乌海市证券营业部 乌海市海拉南路
13 上海市祥德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虹口区祥德东路11号
14 上海市博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9号
15 北京市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
16 深圳市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富莲大厦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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