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豁免国家环保总局在1995年至2003年2月期间,利用世行优惠贷款开展环保信息及宣教系统进口设备欠交进口税的滞纳金,共580万元。 请通知有关海关遵照执行。转载此文件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豁免国家环保总局在1995年至2003年2月期间,利用世行优惠贷款开展环保信息及宣教系统进口设备欠交进口税的滞纳金,共580万元。 请通知有关海关遵照执行。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