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菲亚特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热点新闻
  • 海南国税全省“一级稽查”体制开始运
  • 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税收·发展·民
  • 以微笑换成效,以工作换合作,以诚意
  • 国家税务总局被评为十届全国政协提案
  • 商家拒开发票 打个电话当场就能解决
  • 关于做好地震灾害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
  •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新企业所得税法内
  • 青海省召开“税收•发展
  • 南京地税携手灾区学生共度税收文化夏
  •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
  • 一批涉税资料业务取消和调整
  •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享受税前扣除实
  •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第
  • 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 百度主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菲亚特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日期:2004-1-19 文号:财税[2003]27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跃进汽车集团所属江苏南亚自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菲亚特牌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跃进汽车集团所属江苏南亚自动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6月1日以后生产销售的NJ7131SG型、NJ7132SG型和NJ7133SG型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请遵照执行。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