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日期:2004-11-11 文号:国税函[2004]1253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查看正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在2004年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有关规定,由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及时报告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备案。
三、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兰州铁通综合服务站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146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安市南二环东段 141号新亚大厦7层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环城北路 53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宝鸡市上马营红卫路七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咸阳市火车站铁一村通信楼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 渭南火车站西院通信楼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铜川市宜园路 20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江北火车站西站区 222号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汉中市汉台区火车站广场汉宝大厦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延安市七里铺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榆林火车站院内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商洛市商州区发河子镇
西安铁路无线传呼台 西安市友谊东路 7号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环城北路东段 183号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 咸阳市铁一村通信站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分公司 宝鸡市上马营红卫路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金水路 11号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分公司 渭南火车站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经九路 2号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 安康汉滨区江北大道铁路通信楼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分公司 汉中市铁路道北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略阳分公司 略阳火车站
陕西铁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渭南第二分公司 渭南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
|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
| 评论 论坛 留言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