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甘肃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转载此文件
甘肃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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