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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甘肃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6-7-31 文号:财税[2006]106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甘肃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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