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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关于下发2005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50501C版)的通知
日期:2005-5-18 文号:进便函[2005]4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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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合金取消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4号)等若干文件规定,我司对《2005年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相关的两百多条商品税率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取得出口退税率文库的方法

  1、各地税务机关可登录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服务器程序发布目录,下载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安装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使用。

  2、各地税务机关须向广大企业做好税率调整宣传工作,为使企业尽快得到新出口退税率文库,企业可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直接下载出口退税率文库20050501C版的升级包,安装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使用。

  二、注意事项

  1、由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使用的商品税率库结构不同,企业在下载、安装时需注意区分不同的安装包。

  2、对于国税发[2005]74号文所涉及按13%或17%征收的商品,鉴于此类商品可能已发生退税业务,存在有效期限制,发展趋势上越来越少等诸项原因,为简化税企退税工作,没有进行相应商品代码的扩展,各地在执行中,若情况属实,可采用人工挑过方法办理退税。

  3、对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及时上报。严禁未经我司同意,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情况的发生。

  以上请各地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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