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转载此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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