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哪些企业可以作为“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热点新闻
哪些企业可以作为“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日期:2005-6-15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对某些新办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新办企业”,是指从无到有组建起来的企业,凡壹分为几、改组、扩建、搬迁、转产、合并后继续经营的企业或者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企业,都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