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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所得税的优惠
日期:2006-3-24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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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第九条 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大税字[1986]8号

  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所得税均从企业开始获利年度起免征7年。

  ●大政发[2000]21号

  属于大连市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定,其地方所得税在获利年度起免征7年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3年。

  ▲需要注意:

  地方所得税对外国企业没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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