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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业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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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5)银行账号证明;(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2.纳税人领取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提交地方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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