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马上向税务登记窗口递交遗失情况的书面报告,经税务机关签章后,在本地市、地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报刊遗失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要求重新补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申请报告,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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