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第三产业哪些项目可以免征营业税
热点新闻
第三产业哪些项目可以免征营业税
日期:2005-7-13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下列项目可以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摈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者,免征增值税)。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业务。

   (6)保险公司开展的保期1年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业务。

   (7)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和省级地方税务局核准的;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经过省级地方税务局审核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

   (8)校办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提供的应税劳务(不包括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

   此外,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和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从事居民社区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可以在3年以内免征营业税。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