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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农业税条例废止日设定为“农民节”
日期:2007-3-28 文号:郑猛,史晓龙 发文单位: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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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有一对姐弟委员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分别是民革中央委员、天津市河北区政协副主席冯幸耘和她的弟弟———青联委员、著名相声演员冯巩。不知是否属于巧合,冯巩在200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表演的相声名为《咱村的事儿》,而姐姐冯幸耘今年带到“两会”上的提案之一,说的也是关于农村和农民的“事儿”。为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12月29日废止《农业税条例》,冯幸耘建议将每年的12月29日设为“农民节”。

  冯幸耘表示,前年的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议案,这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农业税条例》被废止,数亿农民由此告别了农业税时代。

  “农民是我国人口的主体,这个八亿之众的群体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冯幸耘说。虽然他们也属于劳动者的一部分,但一年一度的劳动节总是“离农民比较远”。冯幸耘认为,为农民设立一个专属的节日很有必要。她说:“12月29日是八亿农民告别农业税的大喜日子,对农民具有特别的意义,理应作为值得庆祝的节日加以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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