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讲座(一)
日期:2007-4-1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一、《办法》出台的意义 《办法》是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和加强事业资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各项财政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和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拓展政府理财领域,提高政府为民理财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以《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事业资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事业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事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我们对国有资产的认识和运作往往偏重于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对事业资产关注不够。1998年至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等部门均从不同角度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监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具体监管职责不很清晰,造成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中,存在着职责交叉和管理的真空,使得事业资产监管成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十分薄弱的环节。因此,加强事业资产管理,是当前形势下健全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必要举措。 --加强事业资产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应主要负责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由传统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核心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从财政资金的管理层面实现了公共财政改革的重大突破。但由于在资产管理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共财政功能的发挥,也限制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拓展政府理财领域,通过加强事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在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以实现公共财政的目标要求,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强事业资产管理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环节。健全的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和保证。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对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也将快速增长。从完善事业资产管理体制入手,强化对事业资产的监管,可以切实推进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和工资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 --加强事业资产管理是降低事业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应从降低政府和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做起。因此,必须强化节约意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事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对现有存量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使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资产的闲置浪费。同时,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结合存量资产使用状况,合理安排预算,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从而有效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加快推进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适用范围 《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要准确把握《办法》的适用范围,必须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应当是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另外,《办法》附则中明确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各级”是指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管辖的事业单位。按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www.zg12366.com
|